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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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2-02-25浏览次数:



学工处在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学生政治思想教育和日常生活管理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和学校有关学生管理的规定,组织处室的政治理论与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2、负责制订学工处学期、月度学生管理工作计划,并严格组织实施,不断健全和完善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

3围绕培养。“四有”技能人才,有目的、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德育教育,引导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加强班主任、生管老师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生管老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学生管理工作会议和班主任例会,研究新时期学生管理工作规律和特点,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成效。做好班主任的业务培训和工作考核,提出对班主任的奖惩意见。

5、开展正确的行为指引,指导和检查、督促学生自觉《福建省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学生积极进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组织纪律观念,端正学习态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6、组织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操行成绩评定。

7、会同校团委评选和表彰优秀学生、先进集体等。

8、负责调查、处理学生违纪事件等,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并给予相应处分。

9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管理理念,及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处室反映学生的正当要求并协助解决,关心学生健康成长,接待和处理学生家长的来访。

10、协同有关处室或直接做好招生、入学教育、军训、毕业教育、就业指导、毕业生推荐就业和毕业生跟踪调查等项工作。

11、配合有关职能处室做好“两操”、学生住宿、膳食、卫生保健、防病防疫等项生活管理和劳动管理工作。

12、指导保卫处室做好校园治安和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13、代办全校学生人身保险事宜。

14、指导学生会工作,组织学生会干部参与学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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