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设立泉州市国励工贸技术学校的批复
泉人社文〔2022〕19号
福建省昌檀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办泉州市国励工贸技术学校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297号)、《关于加强技工院校建设七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26号)等有关规定,经资格初审、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材料审查、综合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泉州市国励工贸技术学校”,为民办非营利性全日制技工学校,学校代码522,法定代表人刘建国,校长姜维光。办学地址为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405号。
二、办学层次和形式:按规定开办全日制中等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拟开设专业:电子商务、会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建筑施工、汽车维修、幼儿教育、美术设计与制作、药物制剂、护理等9个专业。
三、根据有关规定,今后学校的分立合并、延续、终止以及名称、类别、举办者、校长、地址变更,应报我局批准;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章程修改,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材选用,学生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应报我局备案。
四、学校必须依法办学,规范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运营规范有序。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场所内未经消防安全验收的楼房不得使用。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校园消防安全评估,确保学校安全有序运行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五、学校要突出技工(技术)学校办学特色,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培训教学,严格按照人社部(厅)颁布技工(技术)学校、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规定的专业名称(含学制)组织教学,确保学校教学质量。要及时根据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不断完善配套设备设施和教学条件,加强党建、师资队伍和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努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请按规定到民政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此复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rsj.quanzhou.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202202/t20220215_26970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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